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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
http://www.bonarl.com    2011-03-04
一、医嘱制度:
1.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二小时内开出,要求层次分明,内容清楚。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,一般不得涂改。如须更改或撤销时,应用红笔填“取消”字样并签名。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。医嘱要按时执行。开写、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。
2.医师写出医嘱后,要复查一遍。护士对可疑医嘱,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。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,下达口头医嘱,护士需复诵一遍,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,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。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。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。
3.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,夜班查对当日医嘱,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。转抄、整理医嘱后,需经另一人查对,方可执行。
4.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,重开医嘱,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。
5.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,要交代清楚,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。
6.医师无医嘱时,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做对症处理。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,医师不在,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,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。
 
二、执行医嘱流程 :
常规流程:阅读-查对-确认-打印医嘱执行单-执行(操作前、操作中、操作后)-疗效及不良反应观察
(1) 医嘱处理护士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,认真阅读及查对。
(2) 查对医嘱无质疑后确认医嘱。
(3) 打印医嘱执行单
(4) 医嘱处理护士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执行。
(5) 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,认真查对,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、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,不得擅自更改。
        (6) 医嘱执行后,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,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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